请帮我分析以下是否为当地计生办医疗事故
发表时间:2017-12-25
陈珊:
1991年3月份时因生育二胎,在长垣县赵堤镇计生办的要求下戴了节育环, 同年8月份,被当地计生办强制带去进行了取环和结扎。 在近几年生活中感觉肚子不舒服, 今年去医院检查, 医生结合B超结果确定不舒服是因为还在佩戴节育环导致,二十多年间本人以为节育环已取出, 但是实际并没有, 现节育环已严重超出使用年限, 并且医生说现在取出会有很大的风险,请帮我分析此事件是否为当地计生办在执行中所导致的医疗事故, 是否可以向其对目前所造成的伤害进行相应的索赔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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